缓缴暂缴税 你现在网站里的位置主页 > 本港居民 > 税务及应课税品 > 提交报税表、查询及缴税 > 反对评税及缓缴暂缴税 > 缓缴暂缴税 主要内容你可根据《税务条例》订明的理由,以书面申请缓缴部分或全部暂缴税。本文为你解释有关的申请限期、方法及理由。 申请的限期 你的缓缴暂缴税申请书必须在以下期间内送交税务局: 在缴付暂缴税限期前28天;或 在缴付暂缴税通知书发出日期后14天内; 以较迟者为准。 如你的暂缴税款是分两期缴交,而你在限期前已缴交了第一期税款,你仍可申请暂缓缴交第二期的全部或部分税款,但必须遵守税务条例订明的申请限期和理由。 申请方法 你必须以书面提出申请缓缴暂缴税。你可下载表格IR1121,填妥表格有关部分,然后交回税务局。 如你是「税务易」帐户持有人,可透过「税务易」就受雇工作入息、业务利润和物业收入处理电子申请缓缴暂缴税,并会即时收到申请确认。 你也可在电脑安装「电子表格」程式,然后以电子方式填写及提交表格IR1121。 申请理由 暂缴利得税 你可根据以下其中一个情况申请缓缴暂缴利得税: 你在该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利润,少于或可能会少于上一年度应评税利润的 90%,或少于或可能会少于暂缴年度的评估利润的90%。 有关证明文件(包括不少于8个月并经签妥的帐目拟本) 必须随申请书一并提交。 结转入该课税年度抵销的任何亏损额被遗漏或有不确之处。 你已停止经营或在该课税年度结束前将停止经营你的行业、专业或业务,而且就该课税年度须评估的应评税利润,少于或可能会少于上一年度应评税的利润,或少于或可能会少于暂缴年度的评估利润。 你已就暂缴税课税年度选择个人入息课税, 而按这方法你可能会少付税款。 你已就上年度的利得税评税提出反对。 暂缴薪俸税 你可根据以下其中一个情况申请缓缴暂缴薪俸税: 你有资格得到未有在暂缴税通知书中计算的免税额。例如:在暂缴税课税年度内新生子女的子女免税额,或因父母届满合资格的年龄而可得到的供养父母免税额。 有关申索免税额的所需资料必须清楚填写在申请书内,例如新生子女的姓名及出生日期,或受养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香港身份证号码和在有关年度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。 你在暂缴税课税年度的应课税入息实额,少于或可能会少于前一年度的应课税入息实额的90 %,又或少于或可能会少于暂缴税课税年度估计入息的90%。 你须在申请书内清楚填写整个课税年度的估计入息的数额。例如:你打算申请暂缓缴交2012/13课税年度的暂缴薪俸税,你须列明你于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的估计入息,并提供入息减少的原因,例如失业、退休及减薪。 你已停止或会在暂缴税课税年度终结前停止赚取应课薪俸税入息。 你已就上年度的薪俸税评税提出反对。 暂缴物业税 你可根据以下其中一个情况申请缓缴暂缴物业税: 暂缴税课税年度的物业应评税值,是少于或可能会少于前一年度的应评税值的90%,或者是少于或可能会少于暂缴税课税年度的估计应评税值的90%。 例如:你要就$300,000的物业应评税值缴交暂缴物业税。如该物业在暂缴税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值是少于或可能会少于$270,000,你便可申请缓缴暂缴税。 你须将有关已收租金及应收租金的资料随申请书一并提交。 你已经不是某物业的业主,或者会在暂缴税课税年度终结前不再是该物业业主,因而令暂缴税应评税值减少。 你须将有关停止成为业主的日期、已收租金及应收租金的资料随申请书一并提交。 你已就暂缴税课税年度选择个人入息课税,而按这方法你可能会少付税款。 你已就上年度的物业税评税提出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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