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,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,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.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,应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公证文件: 1.企业登记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 2.法人代表证明公司章程 3.董事会决议 4.企业年检表 5.企业纳税单 6.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7.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,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 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。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: 买卖、租赁、按揭国内房地产、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; 在国内成立办事处; 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、合作经营企业合同、补偿贸易合同、货物买卖合同、借款合同、 融资租赁合同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、房产买卖、租赁合同、工程承包、企业承包合同等; 参加国际招标; 签与诉讼; 及申请商标、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; 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收费包括 公证文书正本; 附件; 代支杂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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